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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凯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色织布整理、新型医用手术巾及中、高档纺织面料染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型医用手术巾、中、高档纺织面料染整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海安凯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安路8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57530m2,利用现有厂房和辅助房35553.27m2,新建建筑面积约15953m2工业厂房和辅助房,外购坯布、分散染料、助剂等原材料,购置络筒机、整经机、浆纱、喷气织机、高温高压染色机、定型机、拉毛机、烫光机、剪毛机、复合机、轧染机、空压机、卷纬机等生产设备,建设色织布生产线,新型医用手术巾色布生产线,中、高档纺织服装面料生产线,涤纶梭织、针织染色布生产线,涤纶染色印花布生产线,涤纶直印花布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色织布1800万米,新型医用手术巾色布500万米,中、高档纺织服装面料4500万米,涤纶梭织、针织染色布13965万米,涤纶染色印花布735万米,涤纶直印花布2125万米的生产能力。
(二) 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分别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地下水、土壤、包气带现场取样并测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大气环境:南通市属非达标区,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基本污染物中SO2、NO2、PM10、CO以及O3年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根据引用点位数据,各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要求,氨、硫化氢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要求,臭气浓度满足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区厂界标准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北凌河3个断面、景风七号沟1个断面所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声环境:本项目各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各测点挥发酚、六价铬、氟化物、铁、锰、细菌总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Ⅰ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砷、汞、总硬度、溶解性固体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Ⅱ标准,铅、粪大肠菌群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标准;镉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Ⅴ标准。
土壤环境: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区土壤质量现状符合标准。
(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包含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拉幅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烫光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印花、蒸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2个污水处理站收集的恶臭、制网废气、食堂油烟、拉毛粉尘、剪毛粉尘、醋酸废气、络筒粉尘、织造粉尘、磨毛粉尘、吸毛粉尘,项目共设置10个排气筒。分析表明,项目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2021年8月1日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021年8月1日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32/4041-2021)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 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2个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浓度限值;醋酸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参照执行《前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中最大一次值。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在本次项目建议分别设置以1#车间外100m、3#车间外100m、9#车间外50m、污水处理站1外100m、污水处理站2外100m形成的包络线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该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没有居民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目标,以后也禁止新增敏感目标。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包含工艺废水、喷淋塔废水、碱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全部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间接排放)和海安常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水量489847.79m3/a,接管总量维持在现有总量范围内。
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4)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有翻卷机、打卷机、定型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等公用设备。经预测,项目运行后厂区边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地下水
本项目建设区地下基础之下第一土层为粉细砂,渗透性能较好,弥散系数较大。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污染物迁移预测表明,受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情势和土壤、地下水的迁移、渗透性能的影响,发生意外泄漏时,污染物影响较小。因此,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6)土壤
结合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物料形态、存储位置和理化性质,对企业生产车间、2个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设置跟踪监测井,按照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地面的防渗漏措施,可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防护措施可行。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最大可信度事故为醋酸泄漏事故,此时排入大气中的各种污染因子对环境危害性比本项目事故排入大气中的各种污染因子对环境危害性比正常排放大的多,但不会破坏大气环境质量功能要求。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是确保拟建项目安全正常运行的前提,必须认真落实。企业已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改扩建后及时更新编制应急预案,补充应急物资。本项目的事故在自控系统和相应的备用设备齐全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
根据生产工艺及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包含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拉幅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烫光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印花、蒸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2个污水处理站收集的恶臭和食堂油烟。
1)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共12台定型机,定型废气采用1拖3的模式收集后(捕集率95%)经水喷淋+二级静电净化处理(处理效率80%)后的达标尾气通过25m高FQ-1~FQ-4排气筒排放。预定型工序使用3台蒸汽定型机(定型机1、2、3),产品定型工序使用1台蒸汽定型机(定型机12),二次定型工序使用5台天然气燃烧定型机(定型机4~定型机8)、定型烘干工序使用3台天然气燃烧定型机(定型机9~定型机11),均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定型废气排气筒一起排放。
2)烫光废气
3#车间中、高档纺织面料染整产品生产线设置20台烫光机(其中15台电加热、5台天然气燃烧间接供热),烫光工序产生烫光废气(粉尘和非甲烷总烃)经设备吸风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静电净化装置(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80%)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单独管道收集不经处理即可达标排放,燃烧废气与烫光废气一并排放。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1、2会产生恶臭性污染,污水站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NH3、H2S)经加盖引风收集(收集率为95%)后分别送至2套恶臭气体处理装置(碱喷淋),经处理后(处理效率为60%)的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FQ-6、FQ-10排放。
4)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然后进入专用烟道,楼顶排放。
5)拉幅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1#车间涤纶梭织、针织染色布生产线设置5台天然气燃烧定型机(定型机13~定型机17)用于拉幅定型工序,涤纶染色印花布生产线设置1台天然气燃烧定型机(定型机18)用于烘干定型和拉幅定型工序共用、涤纶直印花布生产线设置1台天然气燃烧定型机(定型机19)用于烘干定型和拉幅定型工序共用。拉幅定型废气(定型机13~定型机16)采用1拖4的模式收集后(捕集率95%)经水喷淋+二级静电净化处理(处理效率80%)后的达标尾气通过25m高FQ-7排气筒排放。拉幅定型废气(定型机17、18、19)、采用1拖3的模式收集后(捕集率95%)经水喷淋+二级静电净化处理(处理效率80%)后的达标尾气通过25m高FQ-8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单独管道收集不经处理即可达标排放,燃烧废气与拉幅定型、烘干定型废气一并排放。
6)印花、蒸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涤纶染色印花布生产线、涤纶直印花布生产线设置3台印花机和1台蒸化机,企业采用一拖四的方式使印花、蒸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效率为95%)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处理效率80%)后25m高FQ-9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单独管道收集不经处理即可达标排放,燃烧废气与印花、蒸化废气一并排放。
7)拉毛粉尘
拉毛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吸风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5%)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8)剪毛粉尘
3#车间中、高档纺织面料染整产品生产线设置20台剪毛机,剪毛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吸风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5%)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3#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络筒粉尘、织造粉尘
络筒、织造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吸风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5%)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1#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0)醋酸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醋酸贮存在密封桶中,储存量较小,分别存放在各车间内,因此储存过程不考虑醋酸的无组织挥发。醋酸在车间使用时通过密闭管道接入染色设备,进料过程中全程密闭,管道带有一定负压,但仍存在部分醋酸的无组织挥发。
11)制网废气
在制网工序中上胶、低温烘干、胶闷头、组装、烘焙会产生制网废气,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的形式在1#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2)磨毛粉尘
1#车间涤纶梭织、针织染色布生产线、涤纶染色印花布生产线,磨毛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吸风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5%)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1#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3)吸毛粉尘
1#车间设置2台吸毛机,吸毛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吸风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5%)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1#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
项目共设置两座污水站(1座2000t/d依托现有、1座1500t/d新建),废水分质处理,总设计处理能力3500t/d,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合计产生量约979695.58m3/a,489847.79m3/a回用于生产,剩余489847.79m3/a达到排放标准及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海安常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表 1 的一级 A 标准和表3标准后排放至北凌河,北凌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许可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丝、碎布头、纤维尘、废布料、废外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网、废丝网边角料集中外卖,实现资源二次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各产生车间危废暂存库内安全暂存,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修改内容要求,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2个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鉴定若为一般固废则送至供热站进行焚烧,若为危险固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鉴定结果未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固废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4)声环境
项目采取厂房隔音、合理安排车间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种植高密度植物吸噪等措施,减轻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5)地下水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污水站、危废暂存间实施重点防渗,防渗层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厂区道路进行简单防渗,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6)土壤
本项目废水、初期雨水输送管道采用地上压力管道,有效的减少了废水跑冒滴漏;车间原料仓库及危废暂存库均进行重点防渗,有效降低废水跑冒滴漏及原辅料危废泄漏造成的土壤污染的风险。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会对周边人群和环境造成影响,因此项目建成投产后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周边居民的危害。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评价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海安凯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兰英
联系电话:13921629135
电子邮箱:651869276@qq.com
评价单位: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文竹路8号凯润大厦2号楼3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电子邮箱:ookok @163.com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安路8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公示下方链接。
http://www.njmhzy.com/news/shownews.php?id=449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上述链接。
(九) 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